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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3: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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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保证实验室废弃物能被有效、安全地处置,防止浪费或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 管理制度
3.1 对一般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3.1.1 对下列废液不能互相混合:过氧化物与有机物;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3.1.2 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3.1.3 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3.1.4 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
3.1.5 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3.2 对一些无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
3.2.1 对含汞废液,因其毒性大,经微生物等的作用后,会变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因此,处理时必须做到充分安全,可用硫化物共沉淀法、活性炭吸附法或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
3.2.2 对含有重金属的废液,要用氢氧化物共沉淀法或硫化物共沉淀法把重金属离子转变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等的盐类,然后进行共沉淀而除去。
3.2.3 对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原则上应将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分别收集。但当把它们混合没有危险性时,也可以把它们收集在一起。
3.2.4 对酸、碱、盐类废液,原则上应将其分别收集。但如果没有妨碍,可将其互相中和,或用其处理其它的废液。对其稀溶液,用大量水把它稀释到1%以下的浓度后,即可排放。
3.3 对一些有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
3.3.1 对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用焚烧法处理。
3.3.2 对难于燃烧的有机废弃物或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的低浓度溶液,可采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
3.3.3 对易被生物分解的有机废弃物,经大量水冲稀后,可排放。
3.4 废液废物处理方法如下
3.4.1 无机酸类
废无机酸先收集于陶瓷或塑料桶中,然后用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和,或用废碱中和至pH6.5~7.5,中和后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4.2 氢氧化钠、氨水
用稀废酸中和至pH6.5~7.5后,再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4.3 含砷废液
加入氧化钙,调节并控制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也可将废液调pH至10以上,然后加入适量的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溶、低毒的硫化物沉淀。
3.4.4 含铬废液
铬酸洗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废铬酸洗液或其他含铬废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六价铬为三价铬,再用废碱液或石灰中和使生成低毒的氢氧化铬沉淀。
3.4.5 汞
3.4.5.1 金属汞
若实验室中有金属汞散失,必须立即用滴管、毛笔或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的薄铜片收集起来用水覆盖。散落过汞的地面应撤上硫黄粉或喷上20%的三氯化铁水溶液,干后再清扫干净。
3.4.5.2 含汞废液
含汞盐的废液可先调节pH8~10,再加入过量硫化钠使生成硫化汞,然后加入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能吸附悬浮于水中的硫化汞微粒进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弃去。
3.4.6 含铅、镉等重金属废液
用消石灰将废液调pH至8~10,使废液中的铅、镉等重金属离子生成金属氢氧化物沉淀。
3.4.7 含氰废液
把含氰废液倒入废酸缸中是极其危险的,氰化物遇酸产生极毒的氰化氢气体,瞬时可使人丧命。含氰废液应先加入氢氧化钠使pH值为10以上,再加入过量的3%KMn04溶液,使CN-被氧化分解。若CN-含量过高,可以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进行破坏。另外,氰化物在碱性介质中与亚铁盐作用可生成亚铁氰酸盐而被破坏。
3.4.8 含氟废液
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钙沉淀废渣的形式处理。
3.4.9 含酚废液
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成无毒化合物。
3.4.10 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应先收集到回收瓶中,然后用无水氯化钙或无水硫酸钠等脱
水剂进行脱水处理,再蒸馏回收使用。
3.4.11 综合废水处理
互不作用的废液混合后可用铁粉处理。调节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调pH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沉淀。清液可排放。
3.5 对最终不可排放的固、液体废弃物由各检测人员收集到固定地点存放,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送交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公司(工厂)处理。
4 支持性文件
无
5 质量记录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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